2013《审计》高频考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
【小编导言】我们一起来学习2013《审计》高频考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本考点属于《审计》第十二章风险应对第二节针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进一步审计程序的内容。
【内容导航】:
(一)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的含义
(二)确定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掌握本考点。
【高频考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
(一)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的含义
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是指注册会计师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或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
(二)确定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1.控制环境
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以抵消在期中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一些局限性,使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时有更大的灵活度。
2.何时能得到相关信息
例如,某些控制活动可能仅在期中(或期中以前)发生,而之后可能难以再被观察到。再如,某些电子化的交易和账户文档如未能及时取得,可能被覆盖。在这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如果希望获取相关信息,则需要考虑能够获取相关信息的时间。
3.错报风险的性质
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为了保证盈利目标的实现,而在会计期末以后伪造销售合同以虚增收入,此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在期末(即资产负债表日)这个特定时点获取被审计单位截至期末所能提供的所有销售合同及相关资料,以防范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伪造销售合同虚增收入的做法。
4.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需要获取的特定审计证据确定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例如,为了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余额证据,显然不宜在与资产负债表日间隔过长的期中时点或期末以后时点实施存货监盘等相关审计程序。
注会频道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