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审计》基础考点:法律服务
【小编导言】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现阶段进入2014注会基础备考期,是打牢基础的重要阶段,我们一起来学习2014《审计》基础考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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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服务的范围
(二)担任辩护人
(三)担任首席法律顾问【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六节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的内容。
【知识点】: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业务的一般规定
(一)法律服务的范围
法律服务通常是指为客户提供商业性的法律服务。例如,为起草合同、诉讼、并购提供法律意见和支持,以及向客户内部的法律部门提供帮助,包括如下服务:
1.法律咨询服务
(1)就客户将法律法规运用于特定事实提供咨询意见,包括对潜在交易的法律后果提供咨询意见;
(2)执行法律尽职调查并提供报告;
(3)就特定交易出具法律意见,意见中包括陈述法律规定,根据法律得出的结论或通知要求;
(4)起草法律文件,从而实施交易或建立法律关系(包括合同,财务协议和信托证书)。
2.法律辩护服务(重点关注)
(1)代表客户出席法庭辩论;
(2)代表客户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例如,代表协商一项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或法律威胁;
(3)担任公证人或仲裁员。
(二)担任辩护人
在审计客户解决纠纷或进行法律诉讼时,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辩护人,并且纠纷或法律诉讼所涉金额对被审计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将因过度推介和自我评价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此类服务。
(三)担任首席法律顾问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员工担任审计客户首席法律顾问,将因自我评价和过度推介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导致没有防范措施能够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首席法律顾问通常是一个高级管理职位,对公司法律事务承担广泛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得为审计客户提供担任首席法律顾问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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