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预习考点: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小编导言】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审计》预习考点: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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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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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一章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和概念框架第三节注册会计师对职业道德概念框架的具体运用的内容。
【知识点】:对客观和公正原则的要求
注册会计师在为其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保持公正处事、实事求是的态度,否则将导致职业判断出现偏差,或对职业判断产生不利影响,在这个时候注册会计师不得提供相关专业服务。依据教材内容,请大家理解并掌握下表归纳的知识点。
情形 |
评价内容和防范措施 |
1.总体要求 |
在提供专业服务时,注册会计师如果在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或者与客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员工存在家庭和私人关系或商业关系,应当确定是否对“客观和公正原则”产生不利影响 |
2.防范措施 |
(1)退出项目组 (2)实施督导程序 (3)终止产生不利影响的经济利益或商业关系 (4)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较高级别的管理人员讨论有关事项 (5)与客户治理层讨论有关事项 |
3.不能消除或降低至可接受水平的决策 |
如果防范措施不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拒绝接受业务委托或终止业务 |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容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4《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相关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