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经济利益类别及相关人员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审计》科目的选择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经济利益类别及相关人员。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二节经济利益的内容。
综合题易考点:经济利益类别及相关人员
(一)经济利益类别
1.直接经济利益
如果受益人能够控制投资工具或具有投资决策的能力,则这种经济利益被界定为直接经济利益。也就是说,个人或实体通过对其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工具拥有并从中获取的利益均属于直接经济利益。
常见的直接经济利益包括证券或其他参与权,比如股票、债券、认沽权、认购权、期权、权证和卖空权等。同时,一些被授权进行投资的第三方包括经纪人、经销商、银行投资部客户经理、保险经理等,他们所投资的对象均属于直接经济利益。
2.间接经济利益
如果个人或实体通过投资工具拥有经济利益,但个人或实体不能控制投资工具或不具有影响投资决策的能力,这种经济利益界定为间接经济利益。
投资经理投资了共同基金,而这些共同基金投资了一揽子基础金融产品,在这种情况下,该共同基金属于直接经济利益,而这些基础金融产品将被视为间接经济利益。
(二)拥有经济利益的各类人员
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组成员、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
2.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其他近亲属;
3.项目合伙人执行审计业务时所在分部的其他合伙人、其主要近亲属;
4.会计师事务所中为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员或其主要近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