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对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近亲属的要求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审计》科目的选择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对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近亲属的要求。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二节经济利益的内容。
综合题易考点:对审计项目组成员其他近亲属的要求
如果审计项目组某一成员的其他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一)评价不利影响的严重程度
1.审计项目组成员与其他近亲属之间的关系;
2.经济利益对其他近亲属的重要性。
【解读】在判断经济利益对其他近亲属的重要性时,会计师事务所可以考虑以此经济利益占该其他近亲属财产净值的特定比率做参考。实际工作中,如果评估这一比率达到5%以上,则可以判断该经济利益对这名其他近亲属是重大的,该审计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将因自身利益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二)防范措施
1.其他近亲属尽快处置全部经济利益,或处置全部直接经济利益并处置足够数量的间接经济利益,以使剩余经济利益不再重大;
2.由审计项目组以外的注册会计师复核该成员已执行的工作;
3.将该成员调离审计项目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