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主要近亲属因受雇于审计客户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审计》科目的选择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主要近亲属因受雇于审计客户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二节经济利益的内容。
综合题易考点:主要近亲属因受雇于审计客户而产生的经济利益
(一)受雇于审计客户的“主要近亲属”
涵盖范围包括执行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所处分部的其他合伙人,或向审计客户提供非审计服务的合伙人或管理人员的主要近亲属。
(二)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如果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只要其主要近亲属作为审计客户的员工有权(例如通过退休金或股票期权计划)取得该经济利益,并且在必要时能够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或将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则不被视为损害独立性。
(三)被视为损害独立性,应当尽快处置经济利益
如果其主要近亲属拥有或取得处置该经济利益的权利,例如按照股票期权方案有权行使期权,则应当尽快处置或放弃该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