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5年注会强化提高冲刺备考期,为帮助考生们在最后阶段提高备考效率,我们根据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为考生们总结了《审计》科目的选择题、简答题和综合题易考点,下面我们一起来复习2015《审计》综合题易考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本考点能力等级:
能力等级 3—— 综合运用能力
考生应当在理解基本理论、基本原理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在比较复杂的职业环境上,坚守职业价值观、遵循职业道德、坚持职业态度,综合运用相关专业学科知识和职业技能解决实务问题。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二十二章审计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第六节为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的内容。
综合题易考点:信息技术系统服务
(一)被允许的情况
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人员不承担管理层职责,则提供下列信息技术系统服务不被视为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1.设计或操作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关的信息技术系统;
2.设计或操作信息技术系统,其生成的信息不构成会计记录或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
3.操作由第三方开发的会计或财务信息报告软件;
4.对由其他服务提供商或审计客户自行设计并操作的系统进行评价和提出建议。
(二)针对公众利益实体审计客户的要求
在下列情况下,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或设计与操作信息技术系统相关的服务:
1.信息技术系统构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息技术系统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或被审计财务报表影响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