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审计》高频考点:具体审计程序与认定的关系
【东奥小编】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审计》高频考点:具体审计程序与认定的关系。本考点属于《审计》第三章审计证据第二节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的内容。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点拨:本考点很重要,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综合题均有涉及。
【内容导航】:
(一)具体审计程序与认定的关系
【高频考点】:具体审计程序与认定的关系
特点 |
所获取的审计证据主要能够证明的认定 | |
检查 |
可提供可靠程度不同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
存在(“逆查”) |
观察 |
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 |
存在 |
询问 |
询问本身不足以发现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也不足以测试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
与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等认定有一定关系 |
函证 |
函证获取的审计证据可靠性较高 |
存在、权利和义务 |
重新计算 |
通常包括计算销售发票和存货的总金额、加总日记账和明细账、检查折旧费用和预付费用的计算、检查应纳税额的计算等 |
计价和分摊/准确性 |
重新执行 |
注册会计师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比较就是一种重新执行程序 |
(控制有效性) |
分析程序 |
分析程序的使用需要存在有预期数据关系 |
与计价和分摊、存在、完整性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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