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物流企业中,运输在其经营业务中占有主导地位。物流企业的运输收人是其经营所得的主要收人来源,也是利润的主要来源。但是,在取得运输收人过程中必然会发生运输费用消耗。运输费用在整个物流费用中占有较大的比重。燃料是物流企业运输过程中消耗数量最大的一种材料,燃料费用在物资运输费用中也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加强对物流企业营运燃料的管理与核算,对降低营运成本、提高物流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燃料收人的核算方法和一般材料的收人核算方法相同。不再赘述。本节主要讲述物流企业营运车辆耗用燃料的管理与核算。
一、燃料的分类与管理制度
(一)燃料的分类
燃料按用途进行分类,可分为营运耗用的燃料和非营运耗用的燃料。
1.营运耗用的燃料
它是指营运的车辆在营业运行中直接耗用的燃料。包括营运车辆在运行中耗用的燃料和自卸车倾卸货物耗用的燃料。由于营运车辆运行时有可能在本物流企业专设油库加油,还有可能在外部其他企业的油库加油,因此,营运耗用的燃料,在管理与核算方面都比较特殊,它是本节介绍的主要内容。
2.非营运耗用的燃料
它是指非营运车辆耗用的燃料和营运车辆在保修、试车过程中耗用的燃料。这类燃料的核算程序和方法,与一般材料核算的程序和方法相同,故不再专门阐述。
(二)燃料的管理制度
燃料管理制度分为车存燃料管理和车耗燃料管理两方面。
1.车存燃料的管理
车存燃料是营运车辆投产后,接受任务出车运行前储存于车辆油箱内的燃料。在实际工作中,车存燃料的管理方法有两种:
(1)满油箱制。它要求投人运营的车(船),在每次加油时必须充满油箱。月末根据领油凭证计算出车(船)耗用的数额从而考核车(船)的耗油情况。
(2)盘存制。它要求每投人运营的车(船)根据实际需要领料加油,月末经过盘存油箱的实存数量后,计算出当月实际耗油数量。
2.车耗燃料的管理
在实际工作中,车耗燃料管理可采用定额油票、行车路单套写领油收据、行车路单贴附燃料领用凭证以及行车路单领油记录和行车燃料领发记录表。
(1)定额油票。定额油票是印有固定数额的领油凭证。由车队按月发给驾驶员,月末收回未用部分。车辆领油时,由驾驶员将油票交给油库发油人,作为油库结算发出燃料和与加油单位进行结算的依据,每月末将发出的定额油票的数额扣去收回定额油票的数额则为车耗燃料的数额。这种办法方便了驾驶员在本物流企业所有油库或本物流企业约定的其他单位油库加油,但每次加油不一定加满油箱,因此实行满油箱制的单位不宜采用。
定额油券是一种印有固定数量的油券,作为领用行车燃料的凭证,定额油券可分为三种:
a.内部油券。它是指物流企业印发的可在物流企业内部各车场、车队油库加油的凭证。
b.联营物流企业通用油券。它是指物流企业与外地联营企业协商印发的可在外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的凭证。
c.加油券。它是指石油公司出售给物流企业的油券,可在本地区内各石油公司加油站加油。
(2)行车路单套写领油收据。这种做法是在行车路单上固定印制两联的套写领油收据,车辆领油时,由发油人把领油数量套写在路单的收据上,然后将一联留在路单上作为车耗燃料的依据,另一联则撕下,作为油库发出燃料的依据。采用这种方法,车辆可以在物流企业约定的任何油库加油。油库凭调度部门正式签出的行车路单供油,不论是否实行满油箱制均可使用。
(3)行车路单贴附燃料领用凭证。这种做法是专门印制一式三联的燃料领用凭证,车辆领油时,由发油人复写填制。其中第一联留油库作发出燃料的凭证; 第二联寄领油车队签认核对,当车辆在非本企业油库加油时,此联可作为油库与其他企业结算油款的依据。第三联则贴附在行车路单上作为车耗燃料的依据。这种办法不论是否实行满油箱制均可采用。
(4)行车路单领油记录和行车燃料领发记录表。路单领油记录是车辆领油时,由驾驶员将行车路单交给发油人,由发油人在路单的领油记录栏中填写数量并签章。行车燃料领发记录表是车辆领油时,由发油人在油库设置的“行车燃料领发登记表”中填写领油数量,并交给驾驶员签章。通过这两方面的控制,以达到发油数量的正确性。采用这种办法,手续比较简便,适用于车队大多数车辆能每日返回本队油库并实行满油箱制的单位。
二、营运燃料的核算
物流企业营运燃料领用、发出的核算包括车存燃料的核算和车耗燃料的核算。应通过“原材料-燃料”账户进行核算,并在该账户下分别设置“库存”和“车存”两个明细账户。验收人库的燃料,在“燃料(库存)‘’账户中核算。车(船)领用燃料时,借记本账户〔车(船)存〕,贷记本账户(库存);月末根据实际耗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等账户,贷记本账户[车(船)存〕。其他业务和管理部门等单位领用燃料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本账户(库存)。月末,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物流企业,应结转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材料成本差异“账户(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表示)。
物流企业营运车辆行车耗用燃料的核算,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油库发出燃料的核算
油库发出燃料的核算,目的在于正确结算油库燃料发出和结存数量,并与本物流企业及本物流企业外部各领油单位进行结算。为了计算各油库发出燃料的数量,月末,各油库将燃料收发结存月报等有关凭证报送物流企业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上车的数量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85000
管理费用 4000
其他业务支出 6000
贷:原材料-燃料 95000
同时,结转支出燃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假设当月燃料成本差异率为2%,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1700
管理费用 80
其他业务支出 120
贷:材料成本差异-燃料 1900
如果物流企业车队的车存燃料实行盘存制,则根据上例的燃料发出 表资料,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燃料(车存) 85000
管理费用 4000
其他业务支出 6000
贷:原材料-燃料(库存) 95000
假设2004年7月车队实际耗用燃料合计88 000元(货运一队1300元,货运二队467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88000
贷:原材料-燃料(车存) 88000
同时,作分配发出及耗用燃料成本差异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运输支出 1760
管理费用 80
其他业务支出 120
贷:材料成本差异-燃料 1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