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东奥小编】现阶段进入2016年税务师考试预习备考期,是梳理考点的宝贵时期,我们一起来学习2016《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预习考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内容导航】:
1.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第二章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内容。
【知识点】: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
1.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
2.行政机关依法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行政机关监督检查记录。
3.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未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东奥网站发布的知识点由于内及时更新的需要发布的是往年教材内容,需要查询最新知识点内容的考生请参考2016《轻松过关》系列参考书及2016税务师相关课程。